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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环保攻坚为深推川姜家纺废料整治“加码”
 [打印]添加时间:2022-03-01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96
   连日来,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川姜镇人民政府扎实开展“家纺废料”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通过对标补差,标本兼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月17日,通州生态环境局会同川姜镇人民政府召开川姜镇规模以上企业家纺废料推进会,川姜镇62家规上企业及16个村居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为确保整治达到预期效果,此次行动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挂帅,专门成立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废料清运、督查检查等五专项工作组,保障整个行动的实施。
 
  其中,生态环境组负责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临时家纺废料堆放点。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排查,对位于等级河道周边和影响周边群众的家纺废料堆放点坚决取缔。市场监管组对无照家纺废料收购点坚决取缔。对全镇从事收购点的单位和个人,对未经允许擅自出售家纺废料的家纺企业,对无照从事家纺废料的个人及销售下线,对明知属于无照从事家纺工业废料收购,而为其提供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综合执法组主要对企业乱推乱放、随意倾倒进行查处,科学引导企业规范设置家纺废料临时堆放点,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家纺废料清运组负责对全镇范围内家纺废料的收集和清运,加快处置积存家纺废料,完善联单制度,确保家纺废料日产日清。督查检查组对辖区内家纺废料清运工作督查和检查,由纪委和农业农村局组成督查和检查工作专班,对各村家纺处置情况和家纺废料清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上推诿,清运工作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工作人员,坚决给予问责。
 
  推进会上,通州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科科长黎丽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法律条款进行了解读。她指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务必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固体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和遗撒。
 
  川姜镇环保办主任姜玲就川姜镇规上企业家纺废料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并建立了企业微信群。她敦促各工作组、各村居必须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抓住检查和整改两个关键,紧扣质量和进度两个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全面提速,加快节奏,确保家纺废料处置工作有新进展。要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排出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办公室将以简报形式进行周通报。要把家纺废料整治工作作为村居千分考核内容,明确网格监管,加强长效管理,确保整治效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存在监管不严、督改不力、管控不实等问题的,提请约谈问责。对反复频次高、上级督办交办的点位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启动问责程序。
 
  就深入推进川姜家纺废料整治工作,通州生态环境执法六局局长保春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到企业的主体责任,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不断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做好查漏补缺;二是立即行动,发现问题要积极整改,针对家纺废料要规范建设有“三防”措施的贮存场所、建立台账、完善标识标签、签订处置合同;三是注重实效,要迅速行动,本次整改期限为本月底,下个月执法六局将开展执法“回头看”行动,检验企业整改成效。四是长效管理,各企业应落实专人负责环保事务,建立健全家纺台帐,通过推行长效管理机制,护航家纺废料日产日清,严防此次整治“回潮”和死灰复燃。